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更加注重军民融合,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紧抓快干,不断开创新时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军民融合,也是两会期间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显著提升军事装备现代化水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同样是民建中央、民进中央、台盟中央等多个民主党派中央提案聚焦的热点话题之一。
民建中央: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程融合
“当前,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体制机制障碍有待进一步破解。”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提出,目前“民参军”门槛和壁垒仍在,军工人才技术和装备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仍存障碍。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要打破市场准入壁垒,积极支持“民参军”。简化“民参军”审批,允许民企以备案方式自主研发军工产品;开展军民融合企业认定,针对“参军”民企出台优惠政策;探索军民融合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军民融合产业基金。
“要把技术研发的‘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有机融合,确保军用技术在首先满足国防需求的同时,通过一定的解密手段和技术更改,在第一时间满足民口需求。”在提案中,民建中央还着重就加快标准化建设,解决军民两用技术同源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废除市场适应能力不强的可替代的军用标准;非特定领域军品生产与民用产品生产建立统一标准;缩小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范围,大幅放宽低保密级军品配套许可限制。
此外,民建中央还提出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国家、地方、民间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军民融合投融资机制。
民进中央:架设“军转民”桥梁,打通“民参军”路径
计划经济体制下,军工企业按照“军方下达任务—企业组织生产—产品交付—成本费用核算”的管理模式进行产品研制、生产、交付及售后等工作,其生产立项、投资、扩能技改等经营决策需按程序逐级审批,审批周期长,决策迟缓,难以同现代市场经济接轨。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提出,目前军民融合的程度有待深入,一些制约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尚需破解。
提案认为,军、地双方多年形成的管理体制差异和思维定式,造成军地之间的隔阂“壁垒”仍然存在,相互之间沟通不充分,未能进行深度的、实质性的、互补性的融合发展。
此外,我国标准化体系采用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分体系建设方式,造成标准体系缺乏关联、标准重复建设等问题,也极大影响了军品民品的互用互通。
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是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试验田”,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建议,试验区的主要探索可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军工企业改革对中央在各省军工企业的管理体制,实行最大程度的放权赋权,保障中央在各省军工企业自主投资、自主决策等各项权利;二是明确中央军工企业对各省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责任,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倾斜;三是中央向各省放权,允许各省在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方面进行创制性改革。
“架设‘军转民’的桥梁,将具有推广价值的军用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打通‘民参军’的路径,在军用标准中加大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的力度。聚焦军民共用需求,整合修订标准化对象相同的国家标准和军用标准。”民进中央提出,应着力推进军民两大标准体系融合,对现有《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军用标准化相关法规等进行修改完善,为军民两大标准体系融合提供政策保障。
台盟中央: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发展格局
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可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
台盟中央的提案重点分析了目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仍存在的短板———依然存在着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不完善等问题;军地部门间军民融合信息不对称,需求对接不畅;“民参军”准入程序繁、门槛高、周期长、协同少,造成军民融合的龙头企业少、有资质的民企少、准入流程繁琐;缺乏专门对接服务军民融合的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民参军”的数量与质量有待提升、双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营有待进一步加强。
如何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格局,提案建议要立足军民双方要素资源共享、技术互转,促进军民全要素融合和协同创新;大力拓宽军民融合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军民融合企业的创新发展环境。
“要加强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推动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骑好军民融合的‘共享单车’。”台盟中央提出,实施军民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支持和引导民企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的采购,支持军品生产企业扩能改造,大力培育“民参军”的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