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千户苗寨(西江村)是全世界最大的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有1400多户、6000余人。在成功发展旅游之前,西江村还是一个偏远而贫穷的苗寨,村民吃饭靠种地、挣钱靠打工。2008年至2018年,历经十年的持续发展,西江千户苗寨已经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民族文化旅游胜地,其探索实践出的“西江模式”也广为人知。在旅游的带动下,整个村寨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仅基本解决了“脱贫”难题,还实现了“创富”,成为十年来我国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典范。本课题组基于在西江的深入调研发现,在西江旅游扶贫的“黄金十年”中,村民普遍从旅游发展中受益。同时,通过实施“景区带村”的带动战略,西江的旅游开发对周边村寨和全县的脱贫致富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课题组认为,西江的面貌焕然一新,与西江旅游扶贫的独特做法与经验密不可分。对于西江未来的发展路径,课题组认为在脱贫的基础上继续“创富”是西江旅游业发展的重任,并对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2017年的西江千户苗寨 西江旅游公司供图
一、西江千户苗寨旅游扶贫的获益形式
自2008年正式进行旅游开发以来,西江千户苗寨的农户都享受到了旅游发展带来的红利,旅游收益成为村民最主要的收益来源。
(一)经营性收益。西江苗寨的村民利用自有房屋住所、租赁他人场地以及公益性摊位进行各种经营而获得了收益。村民的经营内容包括自办农家乐、开办旅社客栈、设小吃摊点、售卖民族工艺品等。截至2017年7月,据不完全统计,西江千户苗寨景区(下文简称“西江景区”)的农家乐(食宿)经营户达到378户,其中西江本地经营户有167户,占总经营户的44%。据不完全统计,农家乐的经营性年平均收入在9万元以上。为了解决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发展问题,以及平衡因为地理位置不同等因素带来的农户收入差距,近年来,雷山文化旅游园区综合执法局启动了划行规市工作,并于2017年在西江景区内设置了311个公益性摊位,以极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西江村民经营。就经营性收益而言,仅农家乐和公益性摊位两项经营内容就让西江苗寨的478个家庭受益,其受益面覆盖到西江苗寨总户数(约1400户)的34%。
(二)奖励性收益。西江千户苗寨名扬天下,正是因为苗寨内吊脚楼户户相连,依山而建,规模宏大,这一独特的建筑景观是西江村民集体所有的民族文化遗产。为有效保护西江苗寨的吊脚楼建筑并鼓励村民保护和传承苗族文化,自2009年起,政府开始启动民族文化保护奖励工作。政府投资设立了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西江旅游公司”)负责景区经营,按照“保护一方山水、传承一方文化、促进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推动一方发展”的基本出发点,每年将一定比例的门票收入以民族文化保护奖励资金的形式返给当地村民。奖励金额由原来门票收入的15%提高到现在的18%。从2011年到2017年上半年,景区累计发放民族文化奖励经费1.12亿元,户均累计获得收入约8万元。从整体而言,民族文化保护奖励惠及西江景区每家每户每人,实现了村民全覆盖。
(三)资产性收益。西江苗寨村民的资产性收益主要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和田地出租等。根据地段不同、淡旺季差异,其租金收益差异较大。2017年8月和2018年1月,课题组对西江景区的1154户家庭进行了经济大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非出租农户有743户,出租户有411户,出租户占比为36%。西江还有部分农户出租土地,以满足游客进行农事体验的需要。2017年下半年,西江旅游公司在西江苗寨租用了近300亩的田地用以提升苗族农耕田园景观,西江苗寨约有25%的农户家庭因此而受益。
(四)就业性收益。在实施旅游开发之前,西江苗寨农户增收主要依靠外出务工。2008年以后,外出务工人员开始大量回流到西江,并在景区内充分就业。据课题组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年在景区内务工的人数有2000至3000人,其中,西江苗寨村民有1000至1600人,每人每年打工收入在3万至5万元不等。尤其对于没有房屋出租和经营项目的农户家庭来说,在景区的就业性收益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西江千户苗寨景区旅游扶贫的实施效果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最大的成效就是经济收益的增加,且对西江村、西江镇以及更大范围的雷山县、凯里市、黔东南州、贵州省都具有不同的区域带动效果。
(一)农户的家庭收益大幅增长。其一,人均收入增长较快,家庭总收入明显提高。经课题组调查和综合测算,2017年,西江苗寨村民人均年收入为22100元,与2007年的1700元相比增长了12倍。其二,旅游业成为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2008年以前,西江苗寨大部分普通农户家庭主要依靠农业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2008年以后,收入结构开始转化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为辅,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逐渐增加,且这两项收益相对较高。总体而言,西江苗寨的各家各户都从旅游发展中受益。其三,家庭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休闲娱乐消费逐渐增加,成为主要消费内容之一,农业生产性消费逐步淡出消费领域,开店、装修、建房、办企业等投资性消费所占比例最大。
旅游开发前、后的西江千户苗寨南贵一角 李玉贵摄
(二)社区贫困面貌总体改变。其一,景区收入大幅增加。西江景区旅游综合收入从2008年的1.02亿元猛增到2017年的49.91亿元,增长了约48倍。其二,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改善。景区的服务接待设施建设不仅满足了游客的需求,也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其三,西江经济实现整体转型。经济结构从以传统农业为主向以旅游服务业为主转型,就业结构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变。其四,西江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民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了家庭养殖,更注重庭院的美化;景区进行了环境改造,妥善处理了生活生产废弃物。旅游发展不仅改变了西江苗寨的人居环境,还打开了农民的视野,提高了农民的文化自信。
(三)全面带动区域脱贫。西江苗寨的旅游开发实现了由点到面的带动效应。其一,对周边村寨的带动效应:当地党委、政府实施“景区带村”战略,通过产业带动、发展带动和就业带动等,让周边村寨的百姓与西江村民一道,共享旅游发展“红利”。其二,带动县域的脱贫致富。2017年,雷山全县旅游综合总收入为77.37亿元,其中西江苗寨的收入占比达到64%。经保守测算,雷山县域内有5000人以上的群众直接或间接地依托西江旅游业发展实现了脱贫致富。
旅游开发后西江千户苗寨日益井喷的“客流” 西江旅游公司供图
三、西江千户苗寨旅游扶贫的经验总结
(一)发挥政府整合旅游开发资源的积极作用。
西江苗寨的文化旅游业蓬勃发展并产生了旅游扶贫的重大社会效应,其根本原因是政府发挥了整合旅游资源的积极作用。省、州、县各级政府抓住了西江旅游发展的机遇,共同发力,借贵州省旅游发展大会以及各类项目建设的机会,解决了各方面难题,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接待能力培训、招商引资、市场营销、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当地政府在西江苗寨的旅游开发中积极作为,成立综合执法局进行景区管理,成立由政府控股的西江旅游公司负责经营,村两委与村老年协会协同参与西江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这些措施使西江发展成为管理有效、经营高效的新型景区。
(二)创新公司主导的高效市场化运作。
旅游业是集产品、服务和客源为一体的产业,具有很强的市场性。为进一步活化旅游市场,提高旅游发展效率,2009年,雷山县人民政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注资成立了国有独资公司——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整个景区的景观打造、经营服务和市场拓展。近十年来,该公司对景区起到了引领文化、引领客源、引领市场、引领服务、引领基础设施建设、引领品牌塑造的带头示范作用,为西江的旅游扶贫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建立门票收益分配的普惠制度。
就奖励性收益而言,自2009年起,雷山县委、县政府就开始着手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奖励制度。西江旅游公司的经营收入取之于社区,也主要用之于社区。西江旅游公司大部分员工来自于当地苗寨。从八九十岁的老人到年幼的孩子,村民们都参与了苗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把苗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既保护和传承了苗族文化,也从中获得收益。西江旅游公司从社区利益出发,建立门票收益共享普惠制度,是西江旅游扶贫的成功秘诀之一。
(四)坚持旅游扶贫的内源式发展。
西江苗寨的自我发展是政府、当地村民和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的结果。西江苗寨的内源式发展并非理论先行,而是在实践中探索出的独特发展模式。有学者认为,内源式发展理念源于对现代化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强调本土资本的开发与强化,以及发展效益的本土获得。因此,内源性发展是一种主要由发展地区内部来推动和参与、充分利用发展地区自身的力量和资源、尊重自身的价值与制度、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而不照搬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模式的发展。我国长期以来强调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方法,说到底就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方法与内源式发展理论不谋而合。西江苗寨探索出的发展模式创新性地运用了群众工作方法,充分印证了内源式发展理论。
(五)坚持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发展。
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是我国西南山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色模式之一。在我国西南山区,大型农业和工商业缺乏竞争优势,这里更适宜发展山地农业和特色工商业、山地民族文化旅游业。但这种模式普遍存在着产业化发展分散、产业点规模小导致聚集效应不明显、产业链较短导致产业化成本高等问题。而“西江模式”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结于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带来的竞争优势。在西南地区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大市场中,更为聚集、规模较大、产业链呈现网状复式结构的集群化发展,能够迅速占领同类市场,让消费者聚集于此,产生凝聚效应。
西江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是“西江模式”的核心内容之一。西江是典型的民族村寨,苗族人口比例达99.5%,苗族文化体系比较完备,其原生信仰、语言、习惯法(村规民约)、婚丧嫁娶习俗、生活习惯、文学艺术等文化事项都独具特色。在这样的民族地区,通过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发展走出特有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具有开创性意义。
(六)走乡村振兴发展的特殊道路。
西江苗寨通过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实现了农业经济向文化旅游服务业的转变。这样的乡村振兴发展具有时代和区域的特殊性。没有东部发达地区的迅速发展,就没有西江广阔的客源地、消费市场和庞大的资金来源。这是改革开放的时代产物,是在外部条件比较成熟的情况下,西部的乡村实现全面振兴的具体事例。在西部民族地区的众多村寨中,西江苗寨创造出了“西江模式”,其成功之处在于西江苗寨把握了自身的特殊优势,即民族文化资源的唯一性和富集性,并选择民族文化旅游业作为发展路径,通过“一业带三产”,即旅游业带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全面发展,最终实现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差异化发展。
(七)以旅游“三变”改革走共同致富新路径。
自2008年以来,在雷山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西江苗寨的旅游开发者就一直进行着与旅游产业“三变”高度契合的共同致富路径的探索与尝试。
在资源变资产方面,民族文化遗产是西江苗寨最为宝贵的资源。西江苗寨的传统节庆、风俗、歌舞等,以及西江苗寨拥有的几十项州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旅游业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十年来,在旅游业的强劲带动下,西江苗寨的旅游开发者把这些弥足珍贵的传统文化变成了发展的资本,通过市场运作,实现了资源到资产的转变。
在资金变股金方面,西江苗寨村民通过运用各种国家涉农优惠贷款、筹措自有资金、村民共同出资等方式开办农家乐等旅游经营实体,把资金化为可以发展和分红的股金。在西江苗寨几百户旅游经营个体户中,通过入股获得分红的农户不在少数。
在农民变股东方面,西江苗寨旅游开发十年来的最大特征在于,西江村民作为苗族文化资源的持有者,实际上是民族文化旅游收益的大股东。民族文化保护奖励机制让每户村民每年有上万元的收入。村民共享旅游发展带来的收益,这就是农民变股东最有力的证明。
(八)注重培育社区脱贫致富的主体性。
为了鼓励、引导村民合理开发旅游,培育社区脱贫致富的主体性,早在2008年,雷山县委、县政府以及旅游部门就对西江景区18户有意愿、有能力的农家乐接待户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帮扶,引导他们参与旅游开发,开展各种旅游经营活动。经过十年培育,西江催生了一批数量可观的脱贫致富的内生主体。截至2017年,在西江300多家农家乐接待户中,超过1/3是由西江本地人经营的。这些经营主体构成了西江苗寨脱贫致富重要的内生动力,大大提升了村民脱贫致富的能力。
(九)盘活资产性收益,提高村民创富能力。
西江旅游扶贫十年的发展证明,民族文化保护奖励的制度性收益和村民打工的就业性收入只能解决大部分村民的贫困问题,要实现致富或创富,必须有资产性收益作为保证。在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村寨里的吊脚楼具有了巨大的经济价值。近十年来,西江苗寨有1/3左右的农户家庭收入急剧上升,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旅游盘活了房屋资产的收益,村民的房屋每年能够获得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租金收益,这大大提高了西江村民的创富能力。
(十)实施“景区带村”战略,增强旅游扶贫辐射力。
在2008年实施旅游开发后不久,雷山县委、县政府开始实施“景区带村”旅游发展战略,使更多的周边村寨共享西江旅游发展带来的“红利”。作为全国80个“景区带村”示范点之一,西江苗寨的“景区带动”主要体现在产业带动、发展带动和就业带动三个层面。就产业带动和发展带动来说,西江景区带动了周边的脚尧、连城、黄里等村寨大力发展茶产业,西江游客数量的井喷式增长也让附近素有“银匠之乡”的控拜、麻料等村寨实现了银饰产业的扩张。2017年,随着西江大西门服务区和“苗界旅游综合体”的落成,当地以营上村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在西江镇仅次于西江苗寨核心景区的旅游服务聚集区,在连城、营上等村落催生出了旅游产业链。在就业方面,西江苗寨景区附近各村寨有数以千计的村民不间断地在景区内打工。在旅游旺季,每个村民每月有2000元左右的打工收入。此外,西江苗寨旅游的规模化效应对于整个县域经济乃至周边县市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正效应,发挥出巨大的旅游带动示范作用。
四、西江千户苗寨深化旅游扶贫的建议
通过十年发展,西江苗寨的旅游扶贫卓有成效,为国家级贫困县雷山县于2018年整体“减贫摘帽”作出了重要贡献,彰显了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西江模式”在脱贫致富上的巨大作用。在“脱贫”的基础上如何继续“创富”将是西江苗寨未来旅游发展的重任,课题组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发挥政府在利益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取得较大成功的同时,在社区内部也产生了旅游收入失衡的现象:高收入家庭除了有民族文化保护奖励性收入外,还有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性收益等;低收入人群除了民族文化保护奖励性收入和打工收入外,缺乏其它收入来源;住在观景点附近或临街位置的居民的资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远高于住在其它地段的居民的收入;部分农户家庭经营能力欠缺,在文化旅游产业中难以获得较高收入。为此,在产业开发规划、旅游扶贫项目实施、旅游收益分配等环节,都需要政府积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随着西江文化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西江景区不仅需要进一步把西江的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还需要妥善做好经济利益分享的工作,尤其要重点解决好旅游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逐步培育和形成更加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
(二)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扶持。
在旅游产业的带动下,西江苗寨的四个片区总体上都能受益,但由于平寨和南贵两个片区处于旅游核心区,游客量较大,村民无论开办农家乐或出租房屋都具有十分便利的条件。羊排和东引两个片区地势较高,吸引的游客较少,旅游发展相对滞后,其经营场所和房屋土地的增值空间不大,村民从旅游发展中获利不高。为此,要充分解决几个片区旅游发展失衡问题,既不能挫伤领头羊的积极性,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加强对两个弱势片区的政策扶持。在旅游扶贫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对于老人、妇女、儿童以及相对偏远区域的住户,要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具体需求,提高对他们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景区拓展步伐,解决高速发展与服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
目前,西江景区旅游业高速发展与落后的接待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景区经过了多次扩建,政府着力加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在重要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核心区游客拥挤不堪,游客仍然存在“一票难求,一房难求,一饭难求,一车难求”的焦灼情绪。部分游客抱怨西江“过度商业化”,这说明游客对西江景区文化旅游仍抱有更高的期待。就内部发展而言,针对西江景区内部各村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已连续启动了多个文化点的建设和环寨公路的修建,目前,还需加大东引和羊排片区的开发力度,尽早打通山上和山下的旅游环线,打造好“嘎歌古道”“嘎歌天街”“千户苗寨文化研究院”等文化节点,同时布置好各种旅游业态,从而带动山上更多的村民参与旅游开发,使其及早获益,共享旅游发展“红利”。就外部发展而言,2016年前后,西江推进郎德景区二次开发建设步伐,实现了跨越乡镇的景区大联合。建议政府考虑将附近的干荣、开觉等村寨纳入景区保护性开发范围,避免旅游辐射区散乱的搭建行为对景区的破坏,减少景区未来的扩容、改造成本,进一步提高旅游扶贫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邢启顺 李天翼 卢凤滨 严赛)
【作者邢启顺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李天翼系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卢凤滨系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严赛系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西江模式’研究”(项目号:17BMZ065)的阶段性成果。】